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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自愿不交社保,HR能不能成全?

作者:吾库 来源:www.5qcn.com 2017-1-16 阅读 :19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。

最近,公司一位员工诉苦,每月工资不够花,以后可以不用给他缴社保,直接发现金,并愿意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。这样做可行么?能不能成全TA?

➤ 首先员工的承诺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,所以公司不能免除自己法定的缴费义务,如果劳动者发生人身伤害构成工伤,用人单位将会产生更大的损失。

➤ 其次,应向员工解释不缴纳社会保险,表面上员工的工资多了,但其在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情况下也就失去了社会保障,这些风险由自己承担。

以深圳养老保险缴费举例

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%,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%和13%。假设缴费基数为5000元,自己每月缴400元,并且全部划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

如果是深户的话,公司每月要缴700元,非深户的话,公司要缴650元。对于养老保险来说,缴费金额越高,缴费时间越长,退休时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越多。

所以,公司不给缴社保,表面上看到手的工资多了,实际上你是亏大了!

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。

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,用人单位有何法律风险?

“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,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”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

如果企业未给员工缴纳保险,那么员工的工伤费用将由企业支付全部,而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。

无论员工是否参保,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会得到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

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

总之,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,企业是不能逃避的,所以为了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,企业应该为每一位员工缴纳保险,履行自己的义务!

就算是员工自愿不交的,企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义务
(编辑:吾库人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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